生物质能领域
生物质能的利用包括固态生物质、生物燃气(如甲烷等)、城市垃圾和液态生物燃料(如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等。2009年全球利用生物质发电的生产规模大约为220TWh,其地域分布主要在美国、德国和巴西。液态生物燃料的商业化应用则主要在美国和巴西,近年来由于政策的激励,其他一些国家也开始发展液态生物燃料,2010年全球液态生物燃料的产量达到1000亿升。目前,全球交通燃油中2.7%由液态生物燃料提供,其中巴西21%的交通燃料来自生物乙醇或生物柴油。
生物质发电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定额FIT价格计划、可再生能源混合应用的标准,以及税收优惠等。很多政府支持在热电联产(CHP)中应用生物质能,有些国家还支持在火力电厂中将生物质与煤混合燃烧。一些欧盟国家对生物质加热系统的应用直接提供资金补贴。有些国家在建筑节能条例中鼓励利用生物质能供热,如前述德国2009年德国的建筑管理条例。发展液态生物燃料的鼓励政策则主要包括与传统燃料的强制性混合比例、项目开发的贷款担保和其他融资机制等。近年来,主要经济体在生物质能领域的政策有:
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在2010年宣布了生物质能的发展计划,即,到2020年其装机容量达到30GW,并且对生物质发电确定了新的收购价,为0.75元/kWh。
阿根廷联邦计划、公共投资和服务部颁布了“可再生能源生产(RENGEN)”计划,提出到2016年全国8%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阿根廷的公共事业单位ENARSA将负责执行利用可再生能源生产电力,其装机规模为1000MW,其中150MW来自生物燃料、120MW来自城市垃圾燃烧、100MW来自固态生物质。
德国在2010年调整了FIT价格,提高了生物质电力的收购价,并且通过额外的津贴的方式重点鼓励热电联产。
法国在2011年1月降低了生物质热电联产的税收。在2010年和2011年内,政府将进行项目招标以增加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450MW,到2020年其总装机容量将达到2300MW。
芬兰政府为了将其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例从当前的28%提高到2020年38%的水平,在2011年1月首次批准了风力、生物燃气和木材发电的FIT价格规定。该规定对生物燃气电力生产商在12年内提供固定的电力收购价,并且对热电联产的电厂给予额外的资金奖励。
在液态生物燃料方面,目前已经有超过50个国家引入了汽油和/或生物柴油混合的发展目标或强制性规定,并通常辅以削减消费税的鼓励政策。 |